钢材、带钢、焊管、有色金属材料(不含稀贵金属材料)、石灰石、高钙灰、晶石、锰矿石、建筑材料(不含木材、原木)、铝材、塑钢型材、沙石料、五金电料、机电设备(不含小轿车)、化工产品(不含有毒有害、易燃易爆、农药等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经营商品)、耐火材料、轧辊、焦炭、烧结球团、烧结块、炉料(不含煤炭)、矿渣、农产品销售;自营商品进出口(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许可限制禁止进出口商品除外)(公司住所有效期至2021年3月10日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